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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创业创新好班子”争创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二)组织考核

  除县(区)单列一组外,根据性质、职能及面向社会的密切程度,将市直部门分成若干个类别(具体分类名单附后),由领导小组派出考核小组,分别对申报的领导班子进行分类考核,提出考核评分意见。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征求意见、查阅相关资料(争创活动中形成的相关资料、中心组学习记录、党委(党组)会议记录、全年及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各类受表彰材料等)等方法进行。

  (三)民主评议

  对照“两创好班子”的五个方面,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由不同层面的干部群众进行民主评议。每个等次分别赋予一定的分值量化计分。

  1、对县(区)领导班子的评议。参评对象为:市领导;市级机关有关部门;县(区)所属工作部门、群众团体、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老同志;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其比例分别为:25%(其中,市党政主要领导为6%)、20%、40%、15%。

  2、对市直属有关单位领导班子的评议。参评对象为:市领导;本单位干部群众;县(区)及市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其比例分别为:25%(其中,市分管领导为4%)、30%、30%、15%。其中,市领导、县(区)及市级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代表的评议分数直接引用市纪委(监察局)组织的年末机关效能集中评议结果。

  (四)提出建议名单

  根据本单位自评、组织考核和民主评议情况,由市争创活动领导小组按照不同类别,研究提出不少于15%的“两创好班子”建议名单和一定数量的“两创好班子”争创活动先进单位建议名单。

  (五)社会公示

  “两创好班子”及争创活动先进单位建议名单报市委常委会研究后,在全社会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

  (六)公开表彰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市委进行审定,并在市委召开的有关会议上对“两创好班子”和争创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

  附件:
市直属有关单位“两创好班子”考核
评比分组名单
(共78个单位)

  1、第一组:党群部门 (21)

  市委办、纪委(监察局)、宣传部、统战部(民宗局)、政法委、农办、台办、机关工委、老干部局、党校、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文联、侨联(侨办)、工商联、残联、档案馆、湖州日报社、广电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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