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门自身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主要工作指标在全省同行中的排名靠前或有明显提升,并有1-2项特色或亮点工作在省内外有影响。(12分)
2、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在支持服务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中心城市发展等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并出色完成抗雪救灾、抗震救灾、奥运安全保卫等中心任务。(12分)
3、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1+8”政策措施,能结合实际出台或推出支持服务创业创新的相关政策或相应举措;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在营造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上取得突破。(5分)
4、其他日常工作扎实有效。(3分)
5、获得市级以上(含市级)党委、政府及上级相关部门的综合性表彰和奖励。(3分)
(五)创业创新形象好(15分)
1、重大决策程序规范。认真贯彻执行《地方党委工作条例(试行)》、《领导集体决策重大问题议事规则》,结合单位实际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社会征询、专家论证、公示听证实施办法》,决策程序规范,工作运行机制良好。(5分)
2、团结协调氛围浓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形成合力,“一把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心胸开阔,善于协调各方、凝心聚力,班子成员胸怀全局、相互尊重、相互支持;整个班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有较强的团队精神和凝聚力。(5分)
3、廉政建设扎实有效。认真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各项制度健全完善,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任务,班子及其成员严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问题;在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中,班子成员“优秀”和“称职”得票率处于前列。(5分)
(六)争创工作情况(10分)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争创工作,“一把手”切实负起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积极参与。(5分)
2、联系本地本部门实际,召开班子争创分析会,制订切实可行的争创方案,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措施、有检查、有总结、有特色、有成效。(5分)
三、考核步骤
(一)申报自评
年底,各领导班子对照湖委发[2008]26号文件及本考核办法、本单位开展争创活动计划方案,对争创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打出自评分并提出评比申请。再由市争创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有关情况提出参加考核评比的建议名单。在计划生育、生态建设、“平安湖州”创建等方面存在“一票否决”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因工作失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领导班子内部存在严重不团结现象,领导班子成员或市直部门管理的正职干部因违法违纪违规受到处理的,均不列入考核评比建议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