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创业创新好班子”争创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湖委办通[2008]43号)
各县(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2008年“创业创新好班子”争创活动考核办法》已经市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州市委办公室
2008年6月27日
2008年“创业创新好班子”争创活动考核办法
根据《
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在县局级领导班子中开展“创业创新好班子”争创活动的通知》(湖委发[2008]26号)文件精神,现就2008年争创活动考核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市直属各单位县局级领导班子(中央和国家机关在湖的垂直管理单位,市人大、政协机关及牵头考核工作的市委组织部不列入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计分方法
从创业创新“目标明、能力强、作风实、实绩优、形象好”五个方面确定考核内容,分别按15分、15分、20分、35分、15分进行计分,总分100分。争创工作情况另计10分,计入考核总得分。
(一)创业创新目标明(15分)
1、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总体部署,将创业创新贯穿全年各项工作始终,做到上下齐心,政令畅通。(5分)
2、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提出本地本部门推进创业创新的目标任务,并在年度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出的目标任务科学合理,且在上年度基础上有明显改进和提高。(4分)
3、围绕推进创业创新的工作目标,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定创新性、前瞻性、操作性较强的工作思路,从培育主体、弘扬文化、健全机制、完善政策、优化环境等方面提出具体推进办法和解决路径,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6分)
(二)创业创新能力强(15分)
1、政策理论水平好。突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法律、社会管理等新知识,加强理论学习,不定期对阶段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和反思,理论层次、战略思维和创新意识明显提高。(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