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专员办关于对延安市中央财政收入征管质量进行检查的通知
(财驻陕监〔2006〕157号)
延安市国家税务局、延安市地方税务局、国家金库延安市中心支库: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关于印发〈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实施中央税收收入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监[2003]99号)精神,我办决定于2006年8月14日起对你单位2005年度及2006年1-6月中央财政收入征管质量进行检查,必要时可向前追溯和向后延伸。请你单位提供相关资料和必要办公场所,并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检查组组长: 任付民
检查组副组长:师剑峰 李惠君
检查组成员: 张永中 冀慧峰 王愉军 许明利 胡萍 李国华 安亚娟 郑晓延 丁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