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自查工作的范围
2011年自查工作范围包括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年报审计业务、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不含2009年年报审计业务)、历史财务信息审阅业务和其他鉴证业务,以及2010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总分所建设、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
(三)自查工作的内容
自查以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为核心,涵盖办所条件、内部治理、质量控制、会计信息、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具体包括:审计准则的执行情况;内部质量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审计业务的承接情况;审计客户及分布情况;应向财政部门备案事项的报备情况;本所会计信息质量情况;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执业情况和遵循职业道德规范情况;接受其他部门检查及处罚情况等。
自查工作完成后,应形成全面完整的自查工作总结。
二、信息报送制度
建立信息报送制度是提高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时效性和针对性的必要措施,也是实现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信息沟通、良性互动的有效手段。按照不增加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额外工作量的原则,建立信息报送制度。
(一)报送时间
2011年3月31日前完成上年度年报审计业务情况预报送,5月31日前完成全部信息报送工作。
(二)报送方式
2011年3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5月31日前以书面加盖单位公章形式报送,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三)报送内容
2011年3月31日前报送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分客户统计表(格式见附表1);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签约情况统计表(格式见附表2、3)。
2011年5月31日前报送自查工作总结,以及按年报审计情况修改完善的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分客户统计表。
因工作需要,报送的其他信息另行通知。相关电子表格(附表1、2、3),可登录我办门户网站http://sx.mof.gov.cn下载。
(四)报送数量
根据我办监管重点、各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业务分布和审计业务收入情况,各所应报送本所审计的全部上市公司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分客户统计表,其他历史财务信息审计业务报送数量暂按以下标准执行: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宝鸡分所)报送2010年度年报审计业务收费(以审计签约约定的收费金额为标准,下同)前40名客户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