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度(第九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
(柳政办〔2009〕56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委、办、局,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的通知》,国土资源部将应用遥感技术对我市进行土地执法检查,为做好这次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准备工作,迎接国土资源部的检查,现就做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此次卫片执法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柳州市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严世明副市长兼任,副组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胡德超、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郑杰忠兼任,成员由各城区政府、柳东新区管委会、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市监察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规划局、建设局、国土局、工商局、公安局、园林局、环保局、卫生局等部门及柳州供电局、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各1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组织推进卫片执法检查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为此次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按工作分工,各负其责,做好各项工作,确保我市顺利通过2008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各责任单位分工如下: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卫片图斑的内外业核查,土地违法案件的立案查处,对需整改项目提出整改意见。
各城区政府、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国土资源局提出的需整改地块的整改意见,落实行政处罚,确保执行到位,整改到位,减少违法用地比例。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实施依法行政拆除违法建筑物和设施。需整改的地块上有非法建筑物和设施且需要拆除的,行政执法局要下达限期拆除通知书,对到期不拆除的,报所在城区政府批准后,实施依法行政拆除。
市规划局负责对违法建筑审查定性,同时配合做好整改工作。对需整改地块应当拆除的违法建筑和其他设施,规划部门不得办理建设规划许可。
供电、供水、工商、卫生、环保、建设、房产等部门配合做好违法地块的整改和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对已立案查处和需整改地块应当拆除违法建筑和其他设施的,建设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供电、供水部门不得供电、供水,房产部门不得办理房产登记,工商部门不得办理营业登记,卫生、环保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已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由原审批部门办理撤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