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的通知

  1、该行业已形成一定规模和影响力,企业创新能力较强,有较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或发展潜力。
  2、该行业协会或行业管理组织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有能力组织、协调行业内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二)申报办法
  申报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试点单位,由行业协会或行业管理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报表格,经行业所在地区县知识产权局签署意见后报市知识产权局,市知识产权局根据申报情况确定试点单位。
  申报表一式四份于8月11日前报市局法规政策科。
  五、组织管理
  (一)市知识产权局负责行业试点工作的总体规划,确定试点单位,组织协调和指导开展试点工作,落实试点工作扶持措施,组织试点工作检查及经验交流和推广。
  (二)区县知识产权局协助市知识产权局组织和实施该行业的试点工作,承担对试点工作的指导和服务,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扶持措施,采取各种有力措施,推动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试点工作经费,以试点行业协会或行业管理组织自身投入为主,市知识产权局适当扶持,区县配套支持为原则,努力形成市、区上下联动,共同支持与推进的良好机制,引导试点工作深入开展。
  (四)对试点经费的使用,按有关规定,市知识产权局将与试点单位签订合同书。
  (五)试点单位每年组织一次工作情况小结,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平时工作中碰到问题,随时与所在区知识产权局或市知识产权局沟通。
  六、考核评价
  试点结束,市知识产权局将组织考核、验收。验收从专利制度的建立和运用、宣传培训、信息利用、专利申请量等方面进行考核,对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将予以总结和推广,使之产生示范带动效应,推动我市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持续深入开展。

  附件:汕头市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申报表

  二ОО八年八月四日

  附件:
  汕头市行业知识产权保护试点工作申报表
  填报单位:

试点行业

名称

 

单位性质

 

注册

资金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

电话

 

填报单位负责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联系人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性别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传真

电子信箱

 

 

 

 

 

 

会员数或企业数

 

 

 

 

 

 

专利申请量

情况

 

行业基本情况

 

试点单位

自荐意见以及试点工作计划和目标

 

 

 

区县知识产权局推荐意见

 

 

市知识产权局审批意见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