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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柳州市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加快全民创业平台建设。按照全市重点打造10个创业基地的统一规划,加快创业基地建设,打造符合各类产业和企业发展的创业孵化器,加快完善基地对创业项目的孵化和服务功能,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对创业孵化基地的专项资金扶持。
  (四)加强全民创业政策扶持。按照《意见》精神制定完善符合本县区、开发区特点的相关配套政策,设立创业发展资金,配足相应的配套扶持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各项创业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对创业者政策扶持力度。
  (五)完善全民创业服务。成立县区、开发区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充分利用本县区、开发区各类创业服务机构,健全完善服务体系;重点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和创业辅导,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重点开展小额担保贷款进社区工作。
  (六)加大全民创业的舆论宣传。利用新闻媒体开办好创业专题、专栏;开展全民创业先进典型的评选和宣传活动。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一)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作用,广泛组织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士等各类人员积极参与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活动,不断拓宽创业渠道,提高各类人员自主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开展全市“职工技能大赛”、“青年技能大赛”和“巾帼技能大赛”活动,积极开展“十大青年创业之星”、“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等评选活动,表彰先进,促进创业和就业。
  (三)为职工、青年、妇女、残疾人士等各类创业者提供创业辅导、技能培训。
  此外,其他各部门、单位也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和本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本部门、单位实际,细化创业服务工作措施,为创业者提供全方位、优质、高效服务。
  七、组织和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全民创业活动作为一个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全市全民创业工作的宣传发动、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督促检查等工作,及时研究部署“创建国家级创业型城市”活动的重大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推进全民创业活动的协调、宣传、督办、检查考核等日常工作。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加强协调联动。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全局意识,打破部门利益,打破工作界限,形成服务全局创业的合力。每月定期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和专题工作会议,共同研究和解决推进全民创业工作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建立督办检查机制,将全民创业工作纳入县区和市直部门“二次创业”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评价单位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市全民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市委督查室、市人民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各单位开展全民创业活动进行督查,动态考核。对在全民创业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影响和干扰全民创业活动的,要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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