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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村庄建设整治打造“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的通知


  考核采用百分制,经量化评分后,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得一等奖的村庄,经考评小组论证,在村庄形态、地形地貌、农业产业、农民住宅、乡村文化等方面确有显著特色的,将授予“市级康居特色村”称号,其他获得一、二等奖的村庄将授予“市级康居示范村”称号。对获奖村庄,除实行“以奖代补”给予经费补助外,择优推荐申报“江苏省节约型和特色村庄”等项目和参加“江苏省康居示范村”等创建活动的评比。

  对未完成年度任务或建设整治整体效果较差的区县住建局和镇街,将予通报批评。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县住建局要切实把加强村庄建设整治作为打造“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的重要路径,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精心组织实施。要明确分管领导、业务科室和工作人员,落实区县、镇街两级主体工作职责,层层细化责任分工,定期研究部署,加强检查推进,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要建立技术支持、驻村指导、骨干培训、观摩学习、经验交流等制度,逐步形成村庄建设整治有序推进、防偏纠偏和持续改善的长效工作机制。

  (二)加强资金保障。加大公共财政对村庄建设整治的支持与力度,在年度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村庄建设整治。积极与交通、土地、农业、水利、环保、城管等部门沟通对接,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尽可能将政府性资金集中用于村庄建设整治。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通过捐资捐建等方式参与村庄建设整治,鼓励农民筹资筹劳,建立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

  (三) 加大宣传力度。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市委市政府新一轮镇村科学发展理念和建设“都市美丽乡村、农民幸福家园”的决心;向农民普及村庄建设整治相关知识与适用技术,增强农民环境卫生意识,引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报道整治工作动态,宣扬整治成果,使村庄建设整治的目的、意义深入人心。通过精心策划,层层发动,畅通社会参与渠道,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村庄建设整治工作。

  (四)严格监督检查。要严格执行对村庄整治方案实施审查的制度,方案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公示,并经区县村镇建设部门审查后方可实施。区县住建局要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强化指导和督促,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住建委将对村庄建设整治工作开展不定期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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