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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甘肃专员办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关于印发《甘肃专员办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部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办发[2008]56号)、《关于做好财政部门户网站升级改造后对外试运行有关工作的通知》(财办发[2008]83号)的有关规定,现将《甘肃专员办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甘肃专员办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甘肃专员办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进财政部驻甘肃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甘肃专员办”)政务公开,加强甘肃专员办门户网站建设,保障门户网站安全运行,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财政部政务公开规定》、《财政部门户网站管理暂行办法》,结合甘肃专员办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甘肃专员办门户网站是位于财政部主站下的二级子站,网址:www.mof.gov.cn /bennyzhu_gansu,由“通知通告”、“政策法规”、“办事指南”、“财政检查”、“监管事项”、“廉政建设”等频道组成,并通过接口等形式与财政部实现资源共享。

  第三条 甘肃专员办门户网站栏目设置要科学、合理、切合实际,信息内容要体现全面、准确、权威、及时,表现形式要多样。

第二章 组织结构和职责

  第四条 甘肃专员办办公室是门户网站的管理机构,负责门户网站的统一规划、内容管理以及相关组织协调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甘肃专员办门户网站发展规划,提出网站建设意见。

  (二)负责与财政部办公厅电子政务处沟通协调,按照规划意见调整门户网站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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