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协调热电企业正常供电供热。继续向省有关部门反映,要求热电与国家限制的小火电区别对待,改变热电企业电价与成本倒挂现象,稳定热电企业正常生产。努力完善热电企业与用热单位的价格协调机制,实现互惠共赢。今年七、八两月对全市电力热力企业在迎峰度夏期间增发高峰电量实行财政补贴,以缓解电力、热力行业生产经营压力。
(十四)电力部门积极向省争取多供网电,在迎峰度夏期间增加我市用电指标,以确保夏季用电。
(十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优化部门服务,提倡柔性执法。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名义,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拉赞助搞评比或搭车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认真落实省市已出台的有关收费减免措施。
五、加大扶持力度,推动外贸增长方式转变
(十六)加大外贸政策扶持力度,对当年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量前5名的企业给予奖励2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出口增量在50万美元至1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再奖励2万元人民币;100万美元至15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再奖励4万元人民币;150万美元至2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再奖励6万元人民币;20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再奖励8万元人民币。
(十七)市经委和外经贸部门要积极帮助企业应对当前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促进出口稳定增长。海关要进一步提高通关速度,创造便捷的通关环境。检验检疫部门要推行分类管理检验监管方式,缩短关口作业时间,使企业降低出口成本。税务部门要加速办理退(免)审核审批手续,提供优先便捷的退税服务。质监部门要指导和帮助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推进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有关部门要降低涉外企业收费标准。
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拓展企业发展空间
(十八)各县区要在每年的用地指标中,确保安排不少于上年比例的工业项目用地指标,为工业经济提供发展空间。鼓励企业利用原厂区拆翻建和加层改造生产厂房,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凡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建筑设计标准及消防、环保要求的拆翻建和加层项目,不再收取土地价款,其城建配套费全额减免,其他有关规费减半收取。
(十九)各县区要全面加快工业用地公开出让,促进一批新的工业项目落地。工业用地的价格评估,原则上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评估,使工业用地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真正让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环境污染少的好项目,让投资强度大、投入产出高、带动作用强、综合条件优的项目得到工业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