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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镇江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13.全面推行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范围内,按照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科学规范设置岗位,组织岗位聘用,建立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薪、合同管理的用人机制。规范聘用合同管理,全面实施人员聘用制度。严格执行基层医疗卫生人员准入资格制度和按岗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招聘不具备执业资格、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或从业资格的人员。现有在职人员,未取得执业资格的,不能参加国家已实行执业资格制度的专业技术岗位的竞争、聘用;未取得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得参加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竞争、聘用。对乡镇卫生院院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实行公开选拔、择优聘任,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

  14.实行人员退出制度和妥善安置分流人员。连续两次考试未能取得相应执业资格或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按照《关于深化全省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苏人通〔2001〕66号)规定,及时终止(解除)聘用合同。切实做好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竞聘落岗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对编制内未聘用的人员(含政策性安置人员),采取提前退休、轮岗待聘、鼓励辞职或自谋职业等多种方式妥善安置。对编制外聘用人员原则上予以清退。

  (六)推进服务模式转变,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

  15.全面推进以电子档案为核心的卫生信息化建设。8月底基本建成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区域卫生信息系统,与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药物供应使用、居民健康管理、绩效考核、妇幼保健、传染病报告、计划免疫和医院电子病历等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息资源共享。

  16.实行“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服务。在辖区范围内组建200支“3+X”家庭健康责任团队,年内完成30万人社区居民健康服务签约任务,其中65岁以上老人、救助对象、慢病患者和0-7岁儿童等重点人群签约率达到90%以上;建立30万份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集团医院下派所属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日制工作医生不少于2人,参与团队服务的人员不少于200人;转诊病人通过家庭健康责任团队预约服务率达到90%以上。

  17.探索医疗集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体化管理新模式。医疗集团采取委托管理、股份制合作、医院自主举办等方式,与城区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之间建立紧密型区域医疗联合体,实现一体化管理,形成上下联动、双向转诊、分工协作的区域医疗协同运行模式。将医疗集团的技术、人才、资源优势,通过技术帮扶、多点执业、流动医院等方式,延伸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增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能力,构建功能完善的两级城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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