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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沪司狱委〔2011〕1号)


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经2011年1月28日2011年第2次局党委会讨论通过,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上海市监狱管理局委员会

2011年3月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中央关于“监管场所要把改造人放在第一位”、“要把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作为衡量监管工作的首要标准”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政法三项重点工作,落实司法部《教育改造罪犯纲要》和全国监狱劳教教育改造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履行监狱职能,进一步加强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结合上海监狱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坚持以改造罪犯为宗旨,以监管安全为前提,以教育改造为中心,着力提升公正执法水平,着力推进教育改造工作创新,着力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深化“595”工程,完善“5+1+1”教育改造模式,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教育改造项目推进,充分发挥文化对教育改造罪犯的重要作用,打造具有上海监狱特色的监狱文化,力争在教育改造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内容上取得新的突破,用三到五年时间初步构建较为科学的教育改造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努力把罪犯改造成为能够自食其力、适应社会、远离犯罪的守法公民,推动上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走在全国前列,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任务

  今后几年,上海监狱教育改造工作任务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坚持集中课堂教育

  1、统一全局教育日。每周三为罪犯教育日,开展集中教育和课堂化教育,确保1天教育时间。在此基础上,用1天的集中教育辐射、带动、提升7天的教育内容和效果,构建罪犯全员参与、全时覆盖、全程管理的“5+1+1”教育改造模式。

  2、深化以认罪悔罪为重点的思想教育。大力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法制教育、道德教育、时事政治教育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重点突出认罪悔罪教育,加大罪犯认罪悔罪在改造考核中的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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