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
大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实施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措施和成效,及时报道专项行动的进展和成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侵权问题,曝光典型案例,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普及知识产权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全面宣传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取得的显著成绩,报道尊重知识产权、重视创新、自觉守法的典型,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大力推动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舆情分析研判,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动向,针对社会关注的知识产权热点问题,主动组织新闻发布、访谈报道,及时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实效性。(市委宣传部牵头,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11月前)。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专项行动。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实施方案在2010年12月5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迳送市商务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2月-2011年2月)。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各区县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3月)。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开展督查,对表现突出的地方和部门给予通报表彰,并将有关情况汇总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市政府成立自贡市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另行文),统一领导全市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负责日常工作。各区县要建立相应机构,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的监督考核体系。
(二)加强工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将专项行动与部门日常开展的保护知识产权工作相衔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执法协作特别是重大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