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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粮食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五)贯彻实施国家粮食质量标准。负责全市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质量安全,负责库存原粮卫生监督管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粮食流通市场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置违法违规行为。
  (六)指导全市粮油购销和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活动。制定粮食产业化经营措施,指导市内粮食销售工作。负责全市粮食余缺调剂和保障军队等政策性粮食的供应工作。开展市内外粮食流通的合作交流。
  (七)指导和协调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管理。制定全市粮食仓储、加工环节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规划,负责粮油仓储设施的报废、占用、拆迁管理,负责对全市粮食仓储技术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粮食行业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应用和农村科学储粮工作,指导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的安全生产和抢险救灾工作。
  (九)受市政府委托,对四区所辖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国有资产(含剥离资产)行使经营管理权,负责市本级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和经营管理者的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政策性粮食财务挂账的管理和原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制成本消化的组织实施工作。
  (十)贯彻国家粮食流通财务政策和会计制度。组织编报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财务报表及年度决算,负责国家、省和市预算拨付的粮食政策性补贴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风险基金、组织粮食收购资金贷款;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财务管理、会计报告和内部审计工作。
  (十一)制定粮食系统人才发展规划,负责行业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改革和直属企业人事劳资工作。
  (十二)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自贡市粮食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信息、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接待以及后勤保障、政务协调、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负责全局大事记、粮食志编修和粮食年鉴的编撰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市场管理的规章、制度和有关政策;拟订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全市粮食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粮食行业法制宣传工作;负责粮食政策和业务课题的调查研究;承办粮食学会和粮食行业协会日常工作;承办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市本级粮食企业破产事项;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和公共管理服务事项;指导下级部门行政审批工作;承担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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