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保障措施。
加强教师科学素质培训。严格实施教师准入制度,优化教育补充机制,完善科技教育体系,提高教师培训质量。实施中小学“首席教师”遴选培养培训计划,组织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海外研修计划。完善职业教育教师聘任、评价办法,建立职业院校特殊人才津贴制度,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到企业实践制度。开展以“新理念、新课程、新技术和师德教育”为重点的教师培训工作,农村中小学教师新一轮培训不少于240学时。
完善科学教育与培训教材。根据农民、城镇劳动者、社区居民、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特点和需求,突出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先进适用技术、职业技能、现代科技知识等主要内容,编写科学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各种素质教育教材。增强各级党校、行政院校、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学校、函授学校、广播电视学校等机构的科学教育和培训功能。
加强教学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科学课程的需要,建立健全实验室、图书室,充实实验仪器、教具、音像设备、计算机等教学器材。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学校布局调整、九年一贯制(寄宿)学校建设、薄弱学校改造、现代远程教育工程等。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动员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馆、社区学校、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等公共机构和设施对公众进行分类教育和培训。
(二)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工程。
1.主要任务。
提升科普资源开发能力。鼓励和支持科普产品和信息资源的开发,繁荣和发展科普创作。围绕宣传落实科学发展观,配合全面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创作出一批紧扣时代发展主题、适应社会需求、公众喜闻乐见、有地方特色的科普作品。
健全科普资源共享机制。集成省内外科普信息资源,建立全省科普信息资源共享和交流平台,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促进科普资源开发制作的社会化,积极推动科普资源产业发展。
2.保障措施。
扶持原创科普作品的创作。以评奖、作品征集等方式,加大对优秀原创科普作品的扶持、奖励力度,创作300集科普电视片、100本“随身学”科普图书、50套科普挂图、25套科普培训教材。每年按一定比例将原创科普图书纳入“全国农家书屋工程”和“辽宁省农家书屋工程”备选书目。以各级科协组织为主导,整合社会专业资源,培育建立高水平的科普产品创作队伍;各部门从本行业实际出发,不断加强本行业科普产品制作能力建设;积极培养发展专业性科普产品生产制作企业;以专业科普机构为主体,建立科普产品配送共享体系。开展优秀科普作品的推介、展播、展映和展示活动,扩大科普资源的共享范围与效应。
推动科普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积极拓展科普资源服务范围,促进各地区、各部门开展科普资源开发共享协作,优化配置科普资源,提高使用效能。继续推进辽宁省科普展品展具服务中心建设,“十二五”期间展品展具总规模保持在10个主题、500件(套)以上,在全省打造“流动科技馆”、“辽海讲坛”公益品牌。建设数字化科普资源库,集成现有科普图书、期刊、挂图、音像制品、展教品、文艺作品以及图片、农业实用技术、科普专兼职干部、科普志愿者、科普基础设施等各类科普信息,推动省内科普、科技、教育、传媒界的有效合作,通过互联网为社会和公众提供资源支持和公共科普服务,积极推动科普资源的信息化、集成化建设。
营造有利于科普资源开发与共享的政策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创造公共科普资源公平使用的法制环境。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引进国外优秀科普作品、借鉴国际先进科普创作理念和方法、促进我省科普创作整体水平的提升。
(三)大众传媒科技传播能力建设工程。
1.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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