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制定《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配套政策法规和文件,进一步清理自治区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做好自治区规定与国家规定的衔接工作,切实做好三部法律的贯彻实施工作。积极配合上级立法部门做好《社会保险法》、《
工伤保险条例修正案》、《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职业技能培训条例》、《工资条例》、《
失业保险条例(修订)》、《人力资源市场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积极配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做好《自治区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审修工作。
三、以在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考核为重点,进一步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各项工作的依法协调开展。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领导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推进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工作来抓,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明确重点,强化措施,着力抓好《自治区劳动保障行政执法责任制暂行办法》、《自治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责任考核试行办法》的贯彻落实,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考核为重点,开展行政执法责任考核工作,实行错案究责制度,坚决纠正在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过程中的违法与不当行为。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监管,依法公开并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条件、程序、期限、法律责任等。推广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的经验,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水平,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时效,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要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各地要做好劳动保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备案工作,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做到有件必核,有件必备。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的法制工作机构要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依法对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严格审核把关,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做到法制和谐统一。
四、以《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宣传重点,着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