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青岛市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通知


  上述技术支撑材料可提交复印件,并每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其他材料

  申报单位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主要包括:申报项目的国际专利性初步报告、专题检索分析报告、评估报告、有关协议或合同等。

  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为一式两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进行装订。

  三、申报程序

  青岛市地方单位通过所在区(市)或直接向青岛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中央驻青单位可通过青岛市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

  四、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单位申报时间为2011年7月5日至7月13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1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2011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表填表说明

  4.申报材料装订样式(略)

  5. 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检索专用请求书

二O一一年七月七日

  附件1:
  2011年度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申报表

  申报受理编号:

(一)申报项目信息

PCT申请号

 

申请日

 

优先权日

 

发明名称

 

专利来源

 

(二)申报单位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

 

法定

代表人

 

营业执照注册号/事业法人证书编号

 

单位类型

 

联系人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含区号)

 

邮政编码

通信地址

 

□按照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国经贸中小企[2003]143号)的标准,我单位为中小企业。

我单位自愿申报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所提交申报材料的各项内容均真实、合法,若有不实之处,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同时,我单位允许本申报材料及该项目PCT申请文件用于资助向国外申请专利专项资金的项目评审。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