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和响应初始信息、应对处置信息和处置评估报告。具体分为:
(一)自然灾害类。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等。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类。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和职业中毒,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四)社会安全事件类。主要包括群体性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保密安全突发事件等。
四、信息报告的规则
(一)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方式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一般采取电话、传真、网络、专送等方式上报,分为初报、续报和终报。
1.初报:按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和初始信息。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可先电话报告。
2.续报: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发展和应对处置工作进展,通过电话、网络或书面形式持续报告事件动态及应对处置信息。特殊情况下,要按照相关应急预案的要求,实行“零报告”制度。
3.终报:按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评估报告内容要求,以书面形式报告事件处置和恢复重建结果及调查评估报告。
4.较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的专职信息报告人员要及时主动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相关信息。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过程中,现场指挥机构负责人或授权专人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络。
(二)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
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接报时间(24小时制,下同)、信息来源(报告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事发时间、事发地点[××县(市、区)××部门或单位名称]、事件性质、影响范围、初步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情况)、事件发展趋势、领导到位情况及现场已采取的措施、建议(或要求)等。(信息报告格式附后)
在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事态控制及变化情况。对性质复杂且处置时间长的事件,事发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实行“日报”制度,必要时要随时续报。续报一般不再复述事件初始过程,只报告事态发展或处置的进展情况,多次报告的,用“XX县(市、区)×××(事件)续报一、续报二……”表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