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边境巡逻执勤。边防一团、边防支队要加强边境巡逻执勤,及时抓扣非法入境人员和运输工具,抓扣后交边防大队处理。各级边海防办适时组织联合巡逻执勤,增强打击力度。
(三)加强关口、通道过往车辆、人员的查验。防城边防检查站、公安、边防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港务局码头、企沙码头的查验。东兴边防检查站、公安、边防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东兴口岸及两翼和白龙码头人员、进出车辆、船舶的查验。横江检查站、那梭检查站要加强对过往人员、车辆的查验。峒中检查站、公安、边防等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口岸进出人员、车辆的查验。各边防派出所要加强对各边境来往人员、车辆的查验。扶隆检查站要加强对过往人员、车辆的查验。市公安局要加强对港口、防城高速公路收费站过往人员、车辆的查验。海警二支队要加强对海上船舶的查验,所扣人员交边防大队处理。
(四)突出重点,增强效果。一是重点抓好公共场所的检查。各区(市)公安分局、各边防派出所,每月要对辖区的出租屋、美容美发店、按摩娱乐场所、边贸店、饭店、工地、养殖场、个体企业进行清查,清理非法入境人员。二是加强对长期滞留我市与我方非法通婚越南人员的核查登记工作。由市、县(市)区公安牵头、民政局配合,组织人员对非法通婚人员进行清理,按规定予以处理(6月底完成)。三是由市旅游局组织力量对 “野马”导游进行打击和清理(3月底完成)。四是由东兴市人民政府、东兴水上派出所、市交通局、防城港海事局组织力量对北仑河船舶进行清理整顿,坚决取缔“三无”船舶(8月底完成)。五是加强敌对情报搜集。广西安全厅东兴办事处要加强对恐怖分子、敌对分子、偷渡情报的搜集,及时掌握情况。
(五)加强会谈会晤,达成两国共识。防城区、东兴市人民政府要与越方就非法出入境问题进行一次专题会晤,要求他们坚决制止本国公民非法出入境,同时,积极受领我方遣返的人员,磋商合理劳务输出和规范北仑河船舶事宜。
(六)加强案件侦破、审理和遣返工作。各公安分局、边防大队、边防派出所要加大非法偷渡案件的侦破力度,从重从快予以审理,坚决打击偷渡团伙。边防支队要按程序,组织好非法入境人员的遣返工作,避免发生外交事件。
(七)建立车辆、船舶非法搭乘、运输“三非人员”的管理规定。市交通局、边防部门制定车辆、船舶非法搭乘、运输“三非人员”的管理规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教育,杜绝搭乘、运输“三非人员”。
四、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