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防政办发〔201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江山管委,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资源局《防城港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日
防城港市2010年度土地
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一年五月 )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52号)要求,为积极稳妥推进我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及任务
(一)工作目标。
2010年度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将土地、矿产一并部署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内容和方式变化较大,特别是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在我市尚属首次,工作中会遇到许多新情况,必须加强与上级国土资源沟通,灵活运用政策,密切指导,加快违法违规用地查处进程的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江山管委必须及时、强势实施整改,确保通过2010年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
(二)工作任务。
1.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工作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规范(试行)》,完成本次卫片图斑内外业核查、整改查处、数据统计汇总、验收等工作,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2.汲取2009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经验教训,强化工作思路的统一性,以确保全市耕地总量不减少为红线,加紧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并全力推进补办手续报批组卷进度,切实做到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坚决维护土地市场秩序规范。
3.通过执法检查,全面掌握我市违法用地情况,发现并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行为,严格按照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
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第15号令)对违法严重的辖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实施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