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和程序化。一是逐步扩大行政权力公开范围。按照配置科学、运行公开、程序合法、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将公开透明要求融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权力运行全过程,实现内容真实可信、过程有据可查、结果公平公正。凡涉及到群众利益,不保密的文件一律在外网上对社会公开。二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按照《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152号),制定完善具体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裁量标准,完善执法流程,健全配套制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裁量理由、法律依据、裁量幅度标准和裁量结果等重要内容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动态公开。
(三)着力推进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建设。重点抓好市、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建设,一是推进标准化建设。按照各级行政服务中心的总体要求,统一工商标识、办理事项和运行模式,不断提高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的标准化建设。二是推进规范化管理。按照制度化法制化建设要求,继续抓好首问首办负责制、公开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及责任追究等制度的贯彻落实。三是推进信息化运行。按照《建设河北省网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方案》(冀政〔2010〕102号)要求,加快推进网上许可和审批与服务。加强网上动态公开,充分利用现有网络资源,努力实现行政许可流程、运行过程和办理结果的动态公开。四是推进电子化监督。大力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加强许可、监管、服务事项的后台监管,逐步实现对所有网上许可和服务事项全过程监控。
(四)加快推进公开载体建设。一是重视发挥传统载体作用。充分利用公开栏、宣传册、明白卡、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载体,加大对基层群众关注的各种信息的公开力度,不断充实内容、规范形式,发挥好传统载体的功能作用。二是规范政务公开门户网站管理。按照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的原则,整合网络资源,形成一个相对集中、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网上公开平台。规范、完善栏目设置,逐步建立来源相对固定的信息渠道,设置统一的公开窗口和网页模式,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三是丰富公开载体。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新闻发布、点题公开、电话预约、惠民短信等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要求的新形式,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有效性。
(五)全面推进基层分局政务公开工作。继续深化基层工商分局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基层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的程序、内容,明确公开方式,创新公开载体,完善公开平台,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群众的生产生活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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