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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冀工商〔2011〕48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全省诚信市场创建成果,推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规范提升市场档次,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发展环境,现就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继续深入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要以国家工商总局(工商市字〔2010〕64号和工商市字〔2011〕110号)两个“通知”为依据,以省委、省政府“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目标为契机,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加大各项制度和创建标准的落实力度,不断提升市场经营者的诚信意识,保持市场诚信建设的长期性和渐进性。创建活动坚持以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为主体,各级工商机关为主导,以广大消费者为主要依靠力量,协调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各部门支持,共同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发展环境。

  二、总体目标

  继续开展创建诚信市场活动,用3年的时间,实现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系统更加完善,市场监管环境和谐顺畅,监管水平不断提升;市场主办单位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管理规范,诚信经营,消费者放心满意的总体效果。

  三、方法步骤

  (一)2011年7月至2011年8月,对过去一年创建诚信市场工作认真组织“回头看”。一看对上级文件精神认识的深不深;二看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到位没到位;三看创建工作存在哪些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通过“回头看”,进一步找准问题,明确方向,重新修订创建方案,摸清辖区内各类商品交易市场底数,动员基层工商分局和市场开办者积极投入创建活动,掀起创建新高潮。各市应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制定的《创建诚信市场示范标准》,结合本地实际,分类拟定市场创建的示范标准,确保创建活动有的放矢,有章可循。同时,省局将在近期拟定“创建诚信市场达标检查验收实施办法”,作为检查验收诚信市场创建的量化标准在全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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