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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等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等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冀工商字〔2011〕197号)


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等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工商市字〔2011〕109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并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农产品市场、猪肉市场监管和市场“限塑”整治工作的职能任务,把市场监管工作落实到位。各地要把组织学习《意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甘霖副局长在全国工商系统网络监管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结合起来,弄清农产品市场、猪肉市场监管工作的原则、任务与方法,要主动积极争取其他部门配合和政府支持,同心协力把市场监管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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