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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库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库区森林资源林政管理的通知


库区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滩坑水电站是省重点建设工程,目前工程建设进展顺利。但在建设和移民过程中,库区周边160米以上存在乱砍滥伐林木、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现象。为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县森林资源,维护库区林业稳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等法规,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库区森林资源管理,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库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森林资源是生态建设的物质基础,是林业发展的命根子。加强库区森林资源管理,对于实现我县“一三四八”战略,建设“生态景宁”,开发库区旅游,构建和谐景宁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库区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全面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乡镇长是是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驻村干部、联系村移民干部要加强法律宣传、积极引导移民保护森林资源,配合林政工作人员做好森林资源管理工作。
  二、稳定林权,合理流转森林资源
  为了稳定滩坑库区林业生产,库区内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和使用的林地权属不变,林业生产责任制继续延长到2055 年12月31日并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根据《浙江省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办法(试行)》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国有和集体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招标拍卖挂牌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库区内集体所有的森林、林木和林地,个人所有的林木可以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进行流转,也可以通过合作经营、租赁等方式进行开发,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促进林业产业的发展。
  三、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林木采伐、运输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森林限额采伐制度。库区各乡镇不得突破、挪用和挤占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和按采伐类型、消耗结构的各分项限额。采伐、挖掘胸径5厘米以上的林木,均纳入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必须依法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本区域采伐限额内移民的林木采伐计划应予以优先安排,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采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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