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制、组织建设。为17人开展了法律维权,残疾人法律、法规建设日趋完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完成了县、乡、村三级残联组织建设,各街道、乡镇全部建立了残联组织,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县267个村居建立了残疾人协会,配备了助残联络员,实现了残疾人组织全覆盖。
(四)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工作。为12000余名残疾人核发了第二代残疾人证;启动了建设规模4687平方米的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预计2011年底建成并投入使用。
二、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指导思想、发展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践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的现实问题为导向,以改善生活状况为目标,以加强医疗、康复、社会保障、教育、就业等服务为重点,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营造平等参与的社会环境,实现残疾人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进一步缩小生活状况与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二)发展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将切实改善残疾人民生、促进全面发展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坚持政府主导。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工委的综合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密切协作,形成新时期发展残疾人事业的长效工作机制;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投入,逐年有所增加。
--坚持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切实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加大投入,加速发展;经济发达的街道、乡镇要达到市级经济发展地区水平,率先使残疾人生活实现小康;中等经济发展水平的乡镇要达到全市平均水平;经济发展一般的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实现事业跨越性发展。
--坚持立足基层、面向群众。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工作者作用,加强残疾人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的工作者队伍;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残疾人事业。
(三)发展目标
到2015 年,全县残疾人基本生活初步达到小康水平,缩小与健全人的差距,发展达到全市中等水平,初步建立起覆盖城乡的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实现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协调,生活水平得到提高;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重庆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切实维护好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我县残疾人事业更上一层楼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