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入开展
《条例》教育培训,组织全市安全监管监察干部、企业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深入学习
《条例》,使全市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管理者、从业人员掌握
《条例》内容和有关要求。
(三)针对
《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强曝光力度,用强大的舆论氛围促进
《条例》在企业的贯彻落实。
三、重点任务
(一)全市性宣贯工作任务
1、组织召开全市
《条例》宣贯动员部署大会。
组织召开
《条例》宣传贯彻动员部署大会,对全市宣传贯彻
《条例》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各行业、各区县、各企业,以及有关社会服务机构的工作职责、具体任务、工作要求等。组织各单位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制定
《条例》宣贯方案,对本单位、本系统、本企业的
《条例》宣传贯彻工作进行安排。
2、集中开展
《条例》“大宣传”活动。
(1)组织开展
《条例》宣传咨询日活动。拟定于8月31日,全市统一组织开展
《条例》宣传咨询日活动。市安全监管局设立宣传咨询主会场,各区县、各重点行业设立宣传咨询分会场,各街道、乡镇设立宣传咨询一条街,各企业设立宣传咨询站。通过
《条例》宣传咨询日活动,面向企业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发放
《条例》宣传品,开展现场咨询,宣传
《条例》的重点内容,在全市掀起学习、宣传
《条例》的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