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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溪镇、九龙乡街道住宅小区更名命名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鹤溪镇、九龙乡街道住宅小区更名命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方法》、《丽水市地名管理方法》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地名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对鹤溪镇、九龙乡街道住宅小区予以更名命名:
  一、鹤溪镇城西社区辖区的移民住宅区,东至山脚,南至包凤村尾,西至环城西路,北至叶府前小区,命名为“金惠小区”。
  二、九龙乡政府办公大楼以北,东西向长800米,宽16米,北至小学食堂外路口,东至村尾,路名为“龙翔路”;“龙翔路”以北,东西向长430米,宽9米,东至村尾,西至龙翔路,路名为“龙腾路”;“龙腾路”以北,东西向长460米,宽11米,东至村尾,西至“龙翔路”,路名为“龙海路”;“龙海路”以北,东西向长610米,宽20米,东至桥头,西至高沈公路口,路名为“龙湖路”;九龙乡新长汀村高演自然村移民住宅区,东至村尾,南至畚斗塆,西至去高沈路口,北至“龙湖路”,命名为“九龙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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