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8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化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2008年度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化改革实施意见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根据省、市2008年度深化改革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08年我县深化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总结我县改革开放30年来的伟大成就和成功经验,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深入实施“一三四八”发展战略,全面构建科学发展、社会和谐体制机制,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农村和政府四大领域的改革,为实现“创业富民、创新强县”、“全国十强、基本小康、全市平均”的总目标和建设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取向原则。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面临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积极推进关注民生的改革,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坚持协调推进、统筹兼顾原则。完善改革决策的机制、规则和程序,加强各项改革的有机衔接、协调配套更好地指导面上的改革工作。切实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可承受程度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各方面推进改革的积极性。
三、四大领域的改革任务
(一)深化经济领域的体制改革
1、积极推进创新驱动的体制改革。完善创新激励机制,积极推进科技创新,完善企业科技创新评价制度,加快建设创新体系。(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县经贸局)。积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体制机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继续实施清洁发展机制(CDM)合作项目,建立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经贸局)。加快自主创新的平台建设,研究制定中小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意见。(责任单位:县经贸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技局、县工商局参与)。深化行业协会的改革与发展,全面开展中介机构改革与发展。(责任单位:县发改局牵头,县人劳社保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工商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