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技指导员。农技指导员由县主管部门按专业技术推广的岗位需要设置,全县现设农技指导员岗位9个,其中农业8人,农机3人,畜牧7人,特产5人,农经2人。今后,将根据产业发展的不同情况逐步调整,适当增加主导产业的农技指导员岗位。
(三)责任农技员。由县级主管部门会同各乡镇,从乡镇农技服务(中心)站中在编的具有初级职称的农技推广人员中聘任。责任农技员岗位因需设置、因乡镇设置,原则上每个乡镇设置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农经、特产各1名责任农技员。农业特色产业比较明显和农机工作任务重的乡镇,可根据本地情况适当增加相应专业的责任农技员。
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的聘期一般为二年。
五、建立完善新型农技推广责任体系
(一)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岗位职责和要求: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要;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需求,研究提出相应专业领域的产业发展、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等方案;组织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完成上级政府和部门提出的目标任务;协调解决当地农业生产和农机服务中出现的生产技术问题和服务质量问题,及时解决农业突发事件;带头开展农技试验、示范,为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提供相关技术信息和咨询服务,并承担相关培训工作;为我县农业产业制定
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及其它重大农业科技决策提供咨询。要求建立示范基地2个以上,每年主持1个以上科技等项目,引进或示范1个新品种或1项新技术,联系5个大户,完成一篇以上科技论文或调研报告,培训农民不少于200人次,全年下乡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二分之一。
(二)农技指导员的岗位职责和要求: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以及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和法规,了解相关专业知识及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重点承担面上的农技工作指导和咨询培训,开展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机械的试验示范;联系乡镇责任农技员、优势和特色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和科技示范户等,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工作。要求建立示范基地1个以上,每年至少引进、示范1个新品种或1项新技术,联系大户2户,完成1篇以上论文或调研报告,培训农民不少于100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