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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印发全面落实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全面落实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三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全面落实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促进农技推广机制和服务创新,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工作责任加快构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县农业发展的实际和农民对科技的需求,从有利于巩固农业的基础地位、有利于加快城乡统筹和促进生态农业及其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的高度,加快创建新型农技推广体系,进一步推进我县现代农业的发展,达到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的目的。
  二、目标任务
  按照“组织体系健全,职责任务明确,运作方式有效,绩效评价科学,奖惩办法合理,保障措施有力”的要求,在我县建立起以首席农技(含农机)推广专家为主力,农技指导员为骨干,责任农技员为基础的三级联动新型农技推广体系。
  三、主要内容
  在我县农业种植业、畜牧业、农经、农业机械和特产等方面承担技术推广工作的农技推广机构中,建立起以责任制为核心,着重加强我县农技推广的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培训体系、考核体系和保障体系等五大体系建设。
  四、建立完善新型农技推广组织体系
  农技推广人员按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农技指导员、责任农技员三种人员进行配备。
  (一)首席农技推广专家。根据目前我县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的实际情况,设置粮油蔬菜、土肥植保、水果、茶叶、种子、农机、食用菌、农经、畜牧等9个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岗位。对配有首席农技推广专家的专业,原则上应配备一名农技指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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