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省卫生厅、省质量技监局
2、全面完成保健食品生产企业GMP审查工作,初步建立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执行情况动态监管制度,进一步规范生产和委托加工行为。
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参加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认真执行保健食品广告审批有关规定,严格保健食品广告的技术审查,加强保健食品广告日常监测工作和违法违规广告的查处。
责任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省工商局
(十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督促检查各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制订,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和演习演练。
牵头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十二)加大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财政投入。改善食品安全执法装备和检验检测技术条件,保障办公、办案和监督抽检等经费。加强“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的财政扶持。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参加单位: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检验检疫局、省供销社
(十三)加强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完善食品企业标准审查备案制度,制订全省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方案。全面完成省内食品生产企业的产品标准清理工作,加快农业标准制(修)订进程。
牵头单位:省质量技监局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科技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全省食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牵头单位:省质量技监局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检验检疫局
(十五)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总结推广试点经验,扩大试点到6~8个市。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省发改委、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
(十六)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浙江省食品安全监管信息暂行管理办法》,构建部门间信息沟通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设区市和三分之一的县(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网。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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