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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参加单位:省卫生厅
  4、加强进出口食品的检验和安全监管,落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卫生注册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浙江检验检疫局
  (八)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治,进一步规范市场流通经营秩序。
  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1、严格规范食品市场主体准入行为,全面清理食品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
  责任单位:省工商局
  2、重点开展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虚假食品广告、商标侵权、食品的假包装、假标识、假商标印制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参加单位:省经贸委、省卫生厅、省质量技监局、省新闻出版局
  3、集中开展酒类市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特别是有毒有害酒类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
  参加单位: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质量技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4、开展屠宰加工行业和肉类市场专项整治。加强对畜禽屠宰加工行业的监管,实现生猪定点屠宰率市级城区95%以上、县(市)级城镇85%以上、乡镇70%以上的目标。
  牵头单位:省经贸委、省工商局
  参加单位: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质量技监局
  (九)严格卫生许可和监督,加大食品消费领域监督检查力度。
  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1、全面开展卫生许可监督检查。规范保健食品、幼儿配方食品、瓶(桶)装水、膨化食品等生产企业和学生营养餐配送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发放审核和监督工作,组织开展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抽样检查。
  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2、以餐饮服务企业与学校食堂为重点,全面推行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大中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面达100%,组织开展小型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的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参加单位:省教育厅、省建设厅
  3、完善食源性疾病的报告与监测系统,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责任单位:省卫生厅
  参加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加强保健食品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
  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1、加强保健食品源头管理。严格保健食品质量标准备案制度,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和换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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