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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牵头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省经贸委、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检验检疫局
  (五)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安全,组织开展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联合专项整治行动。
  牵头单位: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参加单位: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
  (六)深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开展打假治劣行动。
  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1、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2006年全省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200个、国家无公害农产品200个、绿色食品100个。开展禽畜产品违禁药物滥用专项整治,加大对制售假劣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参加单位:省林业厅、省环保局
  2、实施对蔬菜等种植(养殖)业产品农药残留、生猪“瘦肉精”、磺胺类药物等污染的监测工作。蔬菜农药残留平均合格率93%以上,“瘦肉精”平均检出率1%以下。
  责任单位:省农业厅
  3、推进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认定和无公害、绿色及有机水产品认证工作。2006年全省新增无公害水产养殖基地80个以上,新增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100个以上。组织开展水产品药物残留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劣种苗、饲料、渔药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水产品氯霉素污染的监测工作,初级水产品生产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0%以上。
  责任单位:省海洋与渔业局
  参加单位:省环保局
  (七)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1、全面完成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的普查、建档和分类监管工作。普测工作企业覆盖率达90%以上、产品覆盖率达50%以上,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专项整治。
  责任单位:省质量技监局
  参加单位:省卫生厅、省工商局
  2、继续整治区域性、行业性的食品质量问题。
  责任单位:省质量技监局
  参加单位: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地税局
  3、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生产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检查,打击并有效遏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滥用食品添加剂和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等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省质量技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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