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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3、推进食品统一配送工作,实行连锁配送的农村放心店覆盖面达10%以上。
  责任单位:省经贸委
  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供销社、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二)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网。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机制。
  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1、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基层组织食品安全责任制。组织开展市、县政府食品安全综合评价和监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推进乡镇、街道和村居食品安全责任机制的建立。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
  2、完善和落实涉嫌食品犯罪案件移送机制,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责任单位: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浙江检验检疫局、杭州海关
  3、实施生产领域重点产品和流通领域食品质量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初级农产品、餐饮消费和出入境食品预警机制。
  责任单位:省质量技监局、省工商局,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卫生厅、浙江检验检疫局
  (三)整合和发挥群众监督网的功能。积极探索基层群众监督资源的整合工作,切实发挥群众监督队伍作用,完善和落实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重点工作及责任单位:
  1、稳步推进食品消费维权监督站建设,加强培训,完善长效机制。强化乡镇(街道)食品安全责任。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参加单位: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2、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保障措施,进一步发挥群众监督网的功能,努力探索有效整合群众监督资源的方法和途径,逐步形成具有多种功能和作用的村级监督员队伍。
  牵头单位:省工商局
  参加单位: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3、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机制,落实举报食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牵头单位: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参加单位: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工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省质量技监局、浙江检验检疫局
  (四)贯彻落实《2006年浙江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完成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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