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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
(浙食安委办〔2008〕30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自200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八部委下发《关于加快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若干指导意见》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精心组织,勇于实践,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试点工作。目前,全省已有11个市、56个县和29个行业、3332家企业开展了信用体系试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并为下阶段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全面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根据全国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总结会议精神和省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
  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信用是市场经济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更是保障公众利益和社会长远整体利益的基础。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以完善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纪录为重点,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健全失信惩戒制度”。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与和谐社会建设,省政府今年2月印发了《关于推动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若干意见》,要求深入开展“信用浙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体系,加强信用监管,实施失信惩戒,开展诚信宣传。引导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遵守商业道德,公平交易,诚信经营。
  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领导早在2004年就指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利国利民的大事,食品药品行业要结合实施食品药品放心工程先行一步。《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要将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纳入全省统一的企业公共征信系统。近年来我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践表明,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对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水平,促进食品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打造“信用浙江”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食品安全的重要工作中去,主动争取政府领导重视,确保经费投入,紧密结合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和食品安全综合评价等工作,使信用体系建设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大试点探索力度,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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