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浙食药监办〔2006〕69号)
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实现省局与各市县局之间网络信息的互通共享,现就加强全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当前,加快食品药品(含医疗器械,下同)监督管理系统政务信息化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健康、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政府行为,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率;有利于增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公共服务能力,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服务质量和水平。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必须提高对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抓住机遇,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工作,努力开创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是: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立足现实、着眼未来,统筹协调、资源共享,应用主导、服务社会,安全可靠、务求实效,以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推动食品药品监管事业的健康发展,为全面提高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水平服务。
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基本原则是:
(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和省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实际,统筹规划系统信息化建设。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必须坚持通盘统筹,分步推进,边建设、边完善,边发展、边提高,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建设,促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工作协调发展。
(二)面向需求、深化应用。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以需求为导向,以应用促发展,紧密结合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发展的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以应用促开发,提升食品药品监管信息服务功能。坚持先易后难、效益先导、务求实效,通过信息系统成果的不断推广应用,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入发展。
(三)规范标准、共享资源。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必须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等必须遵循国家局和省的有关规定,保证网络的标准化、规范化以及开放性、实用性和安全性。在此基础上,加强各市、县和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和信息公开,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