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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昌江黎族自治县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总结过去五年为民生服务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过去五年,县政府不断加大投入,新增财力重点向农村、向困难群众、向基层和向社会事业等薄弱环节倾斜,在县可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昌江在全省实现了 “三率先”和 “三提前”,真正做到“小财政大民生”。但是,也存在重视程度和投入力度不同,民生项目安排短期化、分散化、临时化和投资渠道单一等问题。县直相关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2003-2007年民生项目安排的情况,分析取得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为建立今后五年民生项目的长效保障机制提供借鉴。

  (二)县直相关部门负责编制2008-2012年全县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方案,重点编制2008-2010年三年全县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方案。县教科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人劳局、县国土环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职能部门负责编制本部门所分管的2008-2012年全县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

  规划具体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过去五年民生项目安排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二是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并明确预期达到的总体绩效目标、资金总需求、年度预期目标和分年度资金测算、资金筹措途径(包括财政投入、社会资本投入等)、项目实施步骤、项目建成后的后期运作方式;三是填报 《昌江黎族自治县 2008-2012 年重点民生项目安排计划表》 和《重点民生项目分年度安排计划表》两个附件。

  (三)县财政局会同县发改局结合未来五年财力增长情况,根据 “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逐步落实”的原则,通过比较、筛选、审核,汇总编制《昌江黎族自治县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上报县政府审定。

  (四)县直相关部门根据批准的 《昌江黎族自治县2008-2012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进一步细化分管的重点民生项目发展子规划,上报县政府审定。

  五、职责分工

  (一)建立昌江黎族自治县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谭琼雄副县长担任召集人,县政府办副主任符永学、县财政局局长文辉、县发改局局长文宇光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单位为:县教科局、县民宗局、县民政局、县人劳局、县国土环资局、县建设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文体局、县卫生局、县计生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等部门。

  联席会议不定期召开,听取各部门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编制进展情况汇报,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重点民生项目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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