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六五”普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坚定法治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增强发展改革部门干部的法律意识,提高发展改革部门干部的法律素质,继续加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制度建设,形成法制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意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保障发展改革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具体目标:
1、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依法决策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发展改革工作法制建设,显著增强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意识,更加自觉地学法、守法、用法,并在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
2、进一步提高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全面熟悉掌握国家基本法律法规和与发展改革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职权法定意识、程序合法意识和法律风险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思维和手段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重大项目稽查和价格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公正文明执法。
3、法治建设要取得新成绩。要进一步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依法决策的各项制度,努力在涉及发展改革工作基本职能的立法方面取得新突破。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通过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方式,依法化解行政矛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机关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
4、进一步扩大发展改革工作依法行政的社会影响力。发展改革部门积极参加全市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依法工作的社会认知度、满意度要进一步提高,发展改革工作在依法行使职权、审批程序进一步公开透明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
(三)工作原则
--紧密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围绕“十二五”目标任务,结合发展改革部门工作实际,安排和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任务,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推进发展改革重点工作,发挥好服务、支撑和保障作用。
--坚持突出特色,分类指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突出部门特色,围绕发展改革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明确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实施分类指导,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注重开拓创新,形成合力。及时总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经验和规律,认真研究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创新工作理念,拓展工作领域,改进方式方法,积极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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