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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城乡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川县城乡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张政办发〔2011〕1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及市属驻县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张家川县城乡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张家川县城乡卫生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我县三城联创工作强基础、促联创的一年。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力度,加快创建步伐,全面推进三城联创工作的深入开展,迎接市上对我县创建工作的检查指导,现结合我县创建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综合治理、长效管理,扎实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着力改善城乡环境质量,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卫生意识、健康意识,全面提升我县环境卫生整体水平。

  二、活动目标
  通过本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宣传健康环境理念,解决城乡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环境卫生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乡居民卫生意识、健康素质和生活质量。

  三、整治方法
  以全县各主次干道、乡镇街道、居民生活小区(村庄)、社会公共场所、景观地区、窗口单位、城乡结合部、公路沿线等为整治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整治工作。

  1、县城主要街道及主要公共场所清理整治,由县直各单位负责,具体路段由各牵头单位划段包干给各县直单位负责清理(具体内容见附件)。

  2、县城78条街巷及居民小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卫生清扫清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张家川镇政府负责。

  3、县城各专业市场的卫生由县综合执法局、县工商局、县市场建设中心负责组织清理。

  4、县城生活垃圾清理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

  5、河道及排洪沟渠清理疏通由县水务局负责。

  6、村镇及公路沿线的清洁卫生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环保局、县交通局负责清理整治。

  四、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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