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上述工作完成后,并与ATA跟踪人员确认无误后,将封场确认单传真至ATA公司,封场待考。
七、考试实施
第十九条 所有考试站相关工作人员(主考、考务管理人员、监考人员、网络员)需提前到达考试站,打开所有机器(服务器、管理机、全部考试机、备用机),等待考生入场考试。
第二十条 考试前30分钟,监考人员在考场外完成核对准考证,如需要可组织考生有序拍照,引导考生到指定的计算机前就位。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可能与考试有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第二十一条 开考前5分钟,监考人员宣布考场须知,并提醒考生核对考试机上的准考证号、身份证号和姓名是否一致。如有差错应及时更正,并记入《考场异常情况记录表》。
第二十二条 考试过程中,由市中心指派督导人员到考试现场检查考试,核实考场实际考核人数以及检查考生的准考证。督导人员要严格督查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工作情况。
第二十三条 考试过程中,考评人员/监考人员不得回答考生任何可能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提问,更不准代替考生操作;考评人员要严格执行考场纪律,对于违纪行为要根据情节立即处理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四条 在考试过程中出现设备重大故障,导致考试无法进行,或出现严重违纪现象,监考人员须详实准确地记入《考场异常情况记录表》。
第二十五条 ATA公司在考中将提供技术支持,协助考试站顺利完成考试。
第二十六条 考试结束后,考务管理人员应立即按照智能化考试有关要求,上传考试结果数据,做好数据备份工作;监考人员、督导人员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质量督导表。并将《考场异常情况记录表》传真至ATA公司。
第二十七条 ATA公司将提供考前、考中、考后的全程技术支持。
八、成绩处理
第二十八条 考试结束后,托业中国管理中心在考后15天公布考试成绩。未经中国托业管理中心同意,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透露考评情况、考生成绩等考试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