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我县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从2011年7月初开始至2012年2月15日前结束。这次县镇两级人大换届的新一届县、镇两级人大代表是同时、同地分别选举产生的。为使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经县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2011年 12月13日为县、镇人大代表法定选举日,12月31日前各镇召开完新一届镇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2012年2月15日前召开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具体工作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部署和准备(2011年7月5日至10月31日)
1、设立机构。7月20日依法设立县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县选举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主持县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7月8日前各镇要拟成立镇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以下简称镇选举委员会),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镇选举委员会成员中要有党委、人大、政府和所辖区域的有关人员。镇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2至3人,成员5至7人。镇选举委员会要在县委、县人大常委会和镇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县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依法履行选举工作职责,统筹安排选举事务,为选举工作提供指导和服务。选区划分后,各选区设立选举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选区的选举工作。选举工作小组成员由各镇选举委员会决定。
2、培训选举工作骨干。县人大换届选举委员会将于9月5日前在县城举办选举工作骨干培训班,培训各镇和县直机关以及省驻县单位的换届选举骨干,并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镇选举委员会在选区划分后负责培训所属各选区的选举工作骨干。
3、宣传发动。宣传发动是换届选举的基本环节,必须贯穿于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把换届选举的宣传工作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要针对这次人大换届选举的新情况、新问题和选民的思想状况,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宣传
宪法、选举法、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选民的法制观念,提高政策水平,引导选民积极参加选举活动。要根据选举工作的不同阶段及法定程序,突出重点,运用墙报、标语、宣传车、印发宣传资料、广播、电视等多种手段和形式,搞好宣传发动,使有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
4、进行选民和代表资源情况摸底。县选举委员会办公室要派出工作小组深入各镇、各单位指导对选民和代表情况进行摸底,为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和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等工作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