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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工作委员会、北京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农村信息化2008-2010年实施规划的函

  3.“12316”农业呼叫系统应用。完善农业在线咨询“12316”农业呼叫系统,整合各类涉农信息、业务服务和行政许可事项等资源,实现农业科技咨询、农产品市场行情、农业和农村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三)以信息化促进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根据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通过信息化促进农民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农村医疗卫生、农民社会保障、农村党员政治理论学习和农村干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等方面的事业发展。
  1.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充分整合各系统、各部门现有的基础设施、站点场所和信息传输网络,构建市级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前端播出平台,突出加强市级远程教育课件制作和村级远程教育接收功能建设,提升本市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系统的建设水平和应用效果。
  2.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建设。到2010年底实现共享工程基层服务点基本覆盖本市全部行政村的目标;加强共享工程资源建设,为农村提供积极向上、内容多样的文化信息资源,丰富农民文化生活。  3.城乡一体化的劳动保障信息服务。将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延伸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连通市、区县、乡镇各级劳动力市场,将城镇用工信息与农村人力资源信息进行匹配,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
  4.农村医疗卫生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农民健康档案、农村合作医疗等方面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卫生管理工作的一体化、智能化和网络化。加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设,完善各类卫生信息资源库,加大向农村地区提供公益性卫生信息服务的力度。
  5.农村管理信息化应用。以农村管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完善村级基础信息采集和更新,加强乡镇、区县和市级各部门对农村基层基础信息资源的共享交换与分析利用,通过计算机、触摸屏、广播、公告栏等多种形式,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信息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农村信息化的统筹协调
  建立全市性的农村信息化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由市信息办、市农委(新农办)、市发改委、市科委、市财政局牵头,市级相关各部门参加,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协调全市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北京市信息化促进条例》,加强农村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形成本市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政策集成、部门联动、资金聚焦、资源整合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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