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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6年信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上天梯管理区要对辖区内非金属矿开采及加工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5、罗山县政府要对312国道罗山段两侧沿线污染群区进行综合整治;

  6、各县政府将本辖区内的集中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列为2006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以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

  (三)各县区及各管理区确定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市政府同意后实施。

  四、整治工作的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马林青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殷述山副秘书长、市环保局胡彩贤局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工商局、文化局、规划局、公用事业局、建委、质监局、广电局、电业局、浉河区政府、平桥区政府、信阳工业城、羊山新区、南湾管理区、上天梯非金属管理区等部门的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殷述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副局长陈东阳同志、熊静香同志任副主任。

  2、广泛宣传,大力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此次综合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宣传312国道沿线的珍珠岩加工企业污染、107国道沿线的矾石加工企业污染、城区锅炉污染及噪声污染对环境质量的不良影响,及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危害,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同时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对整治工作行动迟缓,推诿扯皮及顶风违法的部门、企业和个人公开曝光,努力形成工作齐头并进,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

  3、强化执法。各责任和职能单位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强现场执法督查,提高现场执法应急能力,对违法企业要依法严肃查处,处罚要公开、公正、公平。要在充分做好思想工作及宣传工作的同时,加大执法力度,推动工作健康进展。

  4、强化责任。要集中时间和精力,打好此次攻坚战。在实际工作中,各主要责任单位领导要亲赴一线,确保资金、政策、人员、措施到位。浉河区政府、平桥区政府、有关管理区及市环保局要对分别承担的主要任务作好工作安排,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制订好工作计划,并组织好实施。各配合单位要从大局出发,配合工作要积极到位,在任务落实上与牵头单位具有同样的责任,市政府督查室要根据工作安排对各部门落实工作情况进行严格督查,市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的结果将进行认真评判,以奖优罚劣,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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