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工作要达到的总体目标是:辖区内所有珍珠岩加工企业年底前要做到全厂污染物(水、气、声、渣)经验收监测达标排放,由市环保局验收合格后开工生产。主要污染物废气排放黑度在林格曼1级或以下,粉尘排放浓度低于200mg/m3;不达标的企业必须停产治理。
(2)整治措施和时间安排
整治工作要在2006年6月底前完成,在此之前,要按照有关要求限产限排;此后凡排污不达标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或予以取缔(停产整治或予以取缔企业名单由所在辖区政府于2006年7月10号前报市政府)。
2006年3月底以前为宣传发动和制订整治方案阶段。每家企业都必须按照整治要求,制定出符合自身实际的治理方案。对要求搬迁的珍珠岩加工企业,先停产到位后,立即实施搬迁;对要求治理的珍珠岩加工企业,要按照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后的治理方案,进行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当地政府要协调有关部门对未按要求停产的企业采取强制措施。
2006年6月底前,其它地段的珍珠岩加工企业,也要按照《
河南省污染源限期治理管理办法》和本方案的规定,提交治理方案,在三个月内做到达标排放。
(3)责任分工
312沿线珍珠岩加工企业污染整治工作,主要由信阳工业城具体负责实施,市环保局、工商局、电业局、公用事业局、平桥区政府等部门做好协调配合及技术支持工作;其它地段(主要是平桥区)的珍珠岩加工企业的污染整治工作,由平桥区政府负责实施。
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到达标排放的珍珠岩加工企业,一律关停,由环保部门建议当地政府予以取缔,电力部门停止供电,供水部门停止供水,工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
(二)市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对市政府督办,由相关县区组织实施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任务,2006年3月底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政府,经市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1、浉河区政府要加强107国道城区段矾石加工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作,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整治要求;
2、南湾管理区要继续落实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整治要求,制定南湾水库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保护实施方案,妥善解决南湾景区内因开山采石等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的问题;
3、平桥区政府要对黑马石村珍珠岩加工污染问题进行综合整治,使其逐步搬迁到平桥“双非”工业园区,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和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