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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2006年信阳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市中心城区环境热点问题综合整治

  1、锅炉烟尘污染的综合整治

  (1)整治的原则和目标

  本着“管住一批,改造一批,关停一批”的原则,落实有关整治措施,确保中心城区小锅炉冒黑烟现象得到根本改观,由此引起的信访投诉量要明显降低。

  在敏感区(居民稠密区、机关、学校集中区等,以下同)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新上锅炉。凡是营业需增锅炉的,在有关部门审批前,市环保部门要听取附近居民的意见或举行听证,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

  整治的总体目标:中心城区锅炉黑烟排放在林格曼1级以下,烟尘排放浓度要达到国家有关标准,以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2)整治措施和时间安排

  对达标无望,污染严重的小锅炉予以取缔(取缔名单由辖区所在政府于2006年3月25日以前报市政府);对采取更换燃料治理措施的,要在2006年3月底前完成。对超标排放的带压锅炉(如饮食服务业、行政事业单位等使用的较大锅炉),要限期治理,2006年3月底前将可行的治理方案交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论证同意后,在三个月内做到达标排放。

  在我市天然气工程完成后,逐步取缔城区内污染严重的燃煤常压小锅炉及4吨以下锅炉,一律改用清洁能源。

  (3)责任分工

  浉河、平桥两区政府、南湾管理区、羊山新区、信阳工业城牵头负责,环保、工商、电力、质监、公用事业等职能部门协助配合。对敏感区内正在营业的小浴池锅炉等黑烟污染严重,又不按照要求采取治理措施的,由环保部门建议政府予以取缔,工商部门收回营业执照,电力部门停止供电,供水部门停止供水。

  2、对城区噪声扰民问题的综合整治

  (1)整治的原则和目标

  通过城区噪声整治,使敏感区的噪声值白天在55分贝以下,夜间在45分贝以下,其它区域内的噪声值也要符合相关功能区域的要求。2006年,要通过落实部门责任,加大综合整治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噪声扰民现象,进一步减少群众投诉率,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在敏感区内,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的餐馆、文化娱乐等场所,凡新建的必须落实“环保优先审批权”,在工商、文化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和文化经营许可证前,市环保部门要听取附近居民的意见或进行听证,并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作为审批的前置条件。

  (2)整治措施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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