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协调配合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劳动力培训年度目标任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分工,扎实做好劳动力培训工作。作为全市城乡劳动力培训的牵头单位,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协调和督导全市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并依托技工学校和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面向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抓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和高层次的涉外人员技能培训。市务工服务办公室重点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扶贫开发部门依托扶贫培训中心和其它教育培训机构,抓好贫困农民的短期培训和提高层次的培训。教育部门依托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成人学校,抓好应届高、初中毕业生回乡务农的引导性技能培训;依托乡镇成人教育学校,对在乡务农的农民进行实用技术培训。农业部门依托市、县区两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职业高中、职业中专和成人学校,面向农村开展农业科技培训,重点培训种植养殖技能和农业服务技能;依托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办公室认定的培训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农民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司法行政部门以政法干校为基地,根据需要单独培训“法律明白人”。安全生产监督部门依照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重点抓好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技能考核,组织、指导有关培训学校的培训。各定点培训机构要创新培训思路和培训方法,统筹安排农村劳动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的培训工作,开展订单式培训,提高培训就业率,促进就业,增加城乡劳动者收入,维护社会稳定。
同时,充分发挥国资委、科技、人事、商务、旅游、林业、水利、建设、畜牧等部门和群团组织、武装部门的优势,共同做好城乡劳动力培训工作。
四、整合教育资源,提高培训质量
结合全市劳动力现状和输入地对劳动力素质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培训工作。在充分发挥现有培训能力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合理整合全市劳动力培训资源,严格培训资格审查,提高培训质量和培训规模,提升我市劳动力就业的竞争实力。
(一)整合教学资源。将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民办培训机构等,统一纳入城乡劳动力培训基地范围,充分利用全市现有教育培训资源,扩大培训规模,形成专业门类齐全、办学形式多样、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的大培训格局。省定劳务输出基地县要加大劳动力培训基地建设力度,以就业训练中心为基础,整合各类教学培训资源,积极创办县级技工学校(职教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