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加强县(区)科技工作。自主创新是区域经济发展的首要推动力量,县(区)科技工作在区域经济发展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县(区)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科技工作的领导,尽快改变县(区)科技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加强对县(区)科技进步工作的目标考核,并作为衡量党政领导政绩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把科技三项费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落实到位。集成优势科技资源,转化科技成果,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区域支柱产业,建立完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扎实推进科技工作,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四、完善政策措施,激励自主创新
19.加大科技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财政对科技的投入,市、县财政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增幅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向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使全社会研究研发投入占生产总值的比例逐年提高。从2006年起,增设企业自主创新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我市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实现产品升级换代急需的关键技术与装备的研究开发和支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突破产业化瓶颈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项目;增设科技成果推广转化资金,主要用于对农业和高新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增设专利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对发明专利申请、维持、专利实施、专利开发的资助。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激励作用,引导和支持主导产业重点企业开展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开发,鼓励企业开发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推行资助奖励政策,大力扶持创新型企业。对每一个通过国家级认定授牌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政府扶助资金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新获得河南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被授予专利权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比照《
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自专利权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发给发明人或设计人奖金。
20.加大科技奖励力度。完善科技成果评价和科技奖励办法,突出政府奖励的重点,加大对科技创新人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物的奖励力度。政府设立科学技术奖,同时设立科学技术奖专项奖励基金。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杰出贡献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杰出贡献奖每次授予人数不超过2名,每人奖金5万元,并根据情况逐步增加,同时作为信阳做出突出贡献人才,列入信阳红色纪念馆;科技进步奖保留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增设特等奖,特等奖每年限评2项,每项奖金为2万元。科技杰出贡献奖和科技进步特等奖获得者可享受市级劳模以及有关工资福利待遇,其子女报考本市重点中学时录取分数线可降低20分。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可作为省劳模候选人。在促进科技进步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科技人员,可优先推荐授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和享受政府津贴,在技术职称评审中破格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