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信阳仲裁委员会的通知
(信政文〔2007〕1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了与国际通行的仲裁制度接轨,依法公正、快速裁决经济、民事纠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国务院《
关于重新组建仲裁机构方案》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组建仲裁机构在有关经济领域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决定成立信阳仲裁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阳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李广胜 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邵七一 市政府副秘书长
冯 琦 市中级法院副院长
胡世泉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委 员:李金方 市工商局副局长
谢文友 市房管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