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
(信政文〔2008〕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豫政〔2008〕10号),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市政府第十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高校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和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广大高校毕业生及时就业,对于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和改善结构,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至关重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吸引人才、用好人才、实现人才资源优化配置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全社会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执政为民、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举措,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魅力信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宏观就业形势依然严峻,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任务艰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和高校一定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帮助和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合理使用和科学配置毕业生人才资源,扎扎实实做好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工作。
二、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
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引导,完善就业机制,拓宽就业渠道,改善就业结构,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体系,强化就业指导与服务,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鼓励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目标任务是:以落实毕业生就业政策为抓手,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为重点,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信息化建设和就业指导与服务,确保毕业生就业率相对稳定,实现就业总人数和到基层就业人数明显增长。同时,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得到较为完善的就业服务和基本的社会保障。